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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前景

1999-11-26 来源:光明日报 熊燕 我有话说

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,为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。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《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》,明确将消费信贷作为今年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,并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,鼓励试办一些消费贷款新品种。

住房制度的改革呼唤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消费信贷。随着停止福利分房和住房货币化的推进,消费者潜在的住房消费欲望将会逐步转变为购买力,个人商品住宅市场的发展,需要个人住房消费信贷。

银行调整信贷结构,提高经营效益需要发展个人住房消费信贷。目前我国经济已由短缺时期的市场商品供不应求转为供求平衡,甚至供大于求。为适应这一转变,银行调整原有的信贷投放格局,将贷款从传统的生产、流通领域转向消费领域,尤其是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消费信贷,已迫在眉睫。

为确保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快速与稳健发展,目前在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方面,要着重研究以下几方面的问题:

1.研究防范与控制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风险问题。一是解决个人住房贷款征信难的问题。在近期国家不可能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状况征信系统的情况下,银行、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将有关个人信用的信息资料进行联网,形成资源共享,在条件成熟后,国家应组建个人信用征信系统。二是解决个人住房贷款担保难的问题。在现阶段,可以探讨由政府牵头成立个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,或住房发展商回购担保,或履约保证保险,或研究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与人寿保险相结合等形式。三是解决住房贷款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。国家要加快住房二级交易市场开放的步伐;要建立健全有关住房贷款的保障机制,如建造一定量的政府廉租屋等等,切实保障银行处置抵押物不致影响社会稳定;要重点研究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问题,增强住房信贷资产的流动性。

2.研究如何拓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品种的问题。目前,在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领域,要着重研究与开发贷款新品种,要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,设计与开发适合不同层次、不同需求消费者的业务品种,工行在此方面做了有益探索。

3.研究各项相关措施的配套问题。首先,银行内部要建立规范与科学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业务操作标准,要在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,以客户为中心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与改革,尽量简化贷款手续,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。其次,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市场的发展需要多种类型的中介机构与之配套,国家在政策上要鼓励、支持与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相关的各种中介业务的发展。(摘自《中国房地产金融》1999年第10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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